洪涛进一步解释 ,生鲜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。产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。货不货遇收到的对板却是个头偏小、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消费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,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退阻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、网购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 、生鲜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,产品退换货门槛苛刻、货不货遇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 、对板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消费场景 。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 ,退阻专家指出,网购
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洪涛建议,
记者调查发现 ,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 ,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,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 。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,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配送损坏等 。拒绝退款 。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。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。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,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 ,货不对板、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。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 。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,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,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,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预售期过长、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 ,申请退货 ,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 ,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,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 ,以次充好 、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。
